中国旅游景区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

赛程收藏丨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多个锦标赛竞赛规程发布 全球速看

近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发布了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锦标赛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五个项目的比赛通知,竞赛规程等具体信息如下:

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举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资料图片)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举重运动协会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

北京华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5日-6日在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北京市房山区燕房路52号)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子、女子):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17至18岁)

乙组(男子、女子):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6岁)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乙组:55公斤级、61公斤级、67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89公斤级、96公斤级、102公斤级、109公斤级、+109公斤级

女子甲组/乙组:45公斤级、49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4公斤级、71公斤级、76公斤级、81公斤级、87公斤级、+87公斤级

六、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2〕26号)的有关规定。

(三)获得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举重冠军赛U18组、U16组各级别前16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本次比赛。

七、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以2023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3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需参加过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举重冠军赛并获得锦标赛参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举重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进行抓举、挺举和总成绩比赛;

(三)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如所报级别不足3人时,可在领队会议上升降级别,但不允许替换运动员。如调整后仍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

(四)运动员报名标准:女子组21公斤、男子组26公斤以上均可报名。比赛中成绩未达到报名标准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

(五)技术会议于赛前一周召开,会上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

(六)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七)运动员须着印制参赛区名称的统一比赛服参赛。

九、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16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22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奥运项目管理二部。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4.教练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李欧,联系电话:63048870

电子邮箱:liou@tyj.beijing.gov.cn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总成绩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十一、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十二、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四、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各项目竞赛均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举重运动协会统一选派。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摔跤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摔跤运动协会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

北京华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9日—20日在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北京市房山区燕房路52号)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子、女子):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岁)

乙组(男子、女子):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岁)

(二)竞赛项目

男子竞赛项目:古典式、自由式

甲组:41-45公斤级、48公斤级、51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1公斤级、80公斤级、92公斤级、110公斤级

乙组:40公斤级、44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6公斤级、90公斤级

女子竞赛项目:自由式

甲组:36-40公斤级、43公斤级、46公斤级、49公斤级、53公斤级、57公斤级、61公斤级、65公斤级、69公斤级、73公斤级

乙组:36公斤级、40公斤级、44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4公斤级、68公斤级、75公斤级

六、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2〕26号)的有关规定。

(三)获得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摔跤冠军赛U17组、U15组各级别前16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本次比赛。

七、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以2023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3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需参加过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摔跤冠军赛并获得锦标赛参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摔跤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如所报级别不足3人时,可在领队会议上升降级别,但不允许跨级或替换运动员。如调整后仍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

(三)通过U系列冠军赛获得本次比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无故不报名参赛或在本次比赛中弃权,将取消下一年度摔跤项目U系列冠军赛、青少年锦标赛报名参赛资格。

(四)领队会议于赛前一周召开,会上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

(五)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六)服装要求将参照全国比赛有关服装管理规定执行。

九、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16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21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奥运项目管理二部。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4.教练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李欧,联系电话:63048870

电子邮箱:liou@tyj.beijing.gov.cn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十一、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十二、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四、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各项目竞赛均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摔跤协会统一选派。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柔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柔道协会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

北京华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5日—16日在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北京市房山区燕房路52号)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子、女子):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17至18岁)

乙组(男子、女子):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6岁)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无差公斤级;

男子乙组: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无差公斤级;

女子甲组: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无差公斤级;

女子乙组: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无差公斤级;

六、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2〕26号)的有关规定。

(三)获得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柔道冠军赛U18组、U16组各级别前16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本次比赛。

七、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以2023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3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需参加过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柔道冠军赛并获得锦标赛参赛资格。

(五)报名参加无差级别运动员最低级别限定为:

男子甲组81公斤级以上(含81公斤);

男子乙组81公斤级以上(含81公斤);

女子甲组63公斤级以上(含63公斤);

女子乙组63公斤级以上(含63公斤)。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如所报级别不足3人时,可在领队会议上升降级别,但不允许跨级或替换运动员。如调整后仍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

(三)获得本次比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无故不报名参赛或在本次比赛中弃权,将取消下一年度柔道项目U系列冠军赛、青少年锦标赛报名参赛资格。

(四)领队会议于赛前一周召开,会上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

(五)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六)服装要求将参照全国比赛有关服装管理规定执行。

九、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16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19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奥运项目管理二部。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4.教练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李欧,联系电话:63048870

电子邮箱:liou@tyj.beijing.gov.cn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十一、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十二、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四、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各项目竞赛均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柔道协会统一选派。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拳击协会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三、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9—30日在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北京市房山区燕房路52号)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子):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17至18岁)

乙组(男子):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6岁)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54—57公斤级、60公斤级、63.5公斤级、67公斤级、71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6公斤级、92公斤级、92公斤以上级;

男子乙组:48—51公斤级、54公斤级、57公斤级、60公斤级、63.5公斤级、67公斤级、71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0公斤以上级。

五、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2〕26号)的有关规定。

(三)获得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拳击冠军赛U18组、U16组各级别前16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本次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以2023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3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需参加过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拳击冠军赛并获得锦标赛参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拳击竞赛规则》。

(二)比赛进行个人赛(单败淘汰制)。

(三)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如所报级别不足3人时,可在领队会议上升降级别,但不允许跨级或替换运动员。如调整后仍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

(四)比赛时,必须有报名表上填写的领队、教练员到比赛现场,运动员方可上场比赛;报名表上填写的领队、教练员未到比赛现场的,运动员不得上场参赛;超过《拳击竞赛规则》规定时间,领队、教练员仍未能到达比赛现场的,取消当场运动员比赛资格,按弃权论。

(五)技术会议于赛前一周召开,会上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

(六)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八、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16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21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奥运项目管理二部。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4.教练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李欧,联系电话:63048870

电子邮箱:liou@tyj.beijing.gov.cn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十 、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十一、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各项目竞赛均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际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所有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拳击协会统一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跆拳道协会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三、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2日—23日在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北京市房山区燕房路52号)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子、女子):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17至18岁)

乙组(男子、女子):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15至16岁)

(二)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45公斤级、48公斤级、51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3公斤级、68公斤级、73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以上级;

女子甲组:42公斤级、44公斤级、46公斤级、49公斤级、52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3公斤级、68公斤级、68公斤以上级;

男子乙组:42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1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3公斤级、68公斤级、73公斤级、73公斤以上级;

女子乙组:40公斤级、42公斤级、44公斤级、46公斤级、49公斤级、52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以上级。

五、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体竞技字〔2011〕10号)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京体青字〔2022〕26号)的有关规定。

(三)获得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跆拳道冠军赛U18组、U16组各级别前16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本次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以2023年度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为依据,运动员只能代表2023年度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三)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需参加过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跆拳道冠军赛并获得锦标赛参赛资格。

(五)比赛时运动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审定的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比赛进行个人赛。

(三)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如各组各级别报名不足3人时,可在领队会上升降级别,但不允许替换运动员。如调整后仍不足3人,则不进行比赛。

(四)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跆拳道道服参赛(道服上不得印有国旗及代表国名的文字)。比赛使用电子护具,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自备护齿、护裆、护臂、护腿、电子脚套等参加比赛,护具不齐者不能参加比赛。

(五)技术会议于赛前一周召开,会上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或领队签字后生效。

(六)比赛时,必须有报名表上填写的领队、教练员到比赛现场,运动员方可上场比赛;报名表上填写的领队、教练员未到比赛现场的,运动员不得上场参赛;超过《跆拳道竞赛规则》规定时间,领队、教练员仍未能到达比赛现场的,取消当场运动员比赛资格,按弃权论。

(七)在比赛中,参赛单位的领队、教练、运动员如有扰乱比赛秩序,干扰、延误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将上报主办单位、取消其相应比赛成绩、通报并禁赛。

八、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在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bjcac.org.cn)进行网络预报名;

(二)现场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将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四层奥运项目管理二部。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名表一份;

2.领队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参赛承诺书一份;

3.参赛运动员及监护人签字运动员参赛声明;

4.教练员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逾期未报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参赛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参赛人员名单内的人员届时不得入场。

(四)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人:李欧,联系电话:63048870

电子邮箱:liou@tyj.beijing.gov.cn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到场参赛人(队)数为准,比赛各项目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8人(含)的,递减一名录取。

(二)获得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其他获得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十、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及《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等级。

十一、人身安全和医疗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要按照赛事主办及承办单位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应确保身体健康,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伤病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

(一)若比赛中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将取消运动员所获比赛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干扰赛场秩序、拒绝领奖、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名次及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追加处罚。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各项目竞赛均设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商市跆拳道协会统一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ND ——

编辑 排版 : 昌平体育 信息来源:海淀体育

昌平体育

关注昌平体育

享受健康生活

关键词:
x 广告
x 广告